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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t体育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tvt体育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做出,不涉及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就“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进行了相关规定,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就“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相关规定,要求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解释第15号规定,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不涉及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的调整,采用解释第15号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解释第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本公司本期及比较前期不涉及该两类业务,不涉及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的调整,采用解释第16号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做出,不涉及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相关风险,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风险因素的相应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2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0,918,593.78元,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21,309,132.56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93,462,018.97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3%,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是全球知名的生物科技公司和生物活性材料公司,是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透明质酸全产业链平台企业,微生物发酵生产透明质酸技术处于全球领先。公司凭借微生物发酵和交联两大技术平台,以及中试转化平台、配方工艺研发平台、合成生物学研发平台、应用机理研发平台在内的六大研发平台,建立了生物活性材料从原料到医疗终端产品、功能性护肤品、功能性食品的全产业链业务体系,服务于全球的医药、化妆品、食品等领域的制造企业、医疗机构及终端用户。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公司依托生物发酵技术平台及产业化优势,开发出以透明质酸为核心的一系列生物活性物产品。其中透明质酸包括医药级、化妆品级和食品级一共200多个规格的产品,广泛应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功能性食品及普通食品领域,并涉及宠物、生殖健康、口腔、织物、纸品等新领域。其他生物活性物产品包括γ-氨基丁酸、聚谷氨酸钠、依克多因、麦角硫因、蛹虫草发酵滤液、纳豆提取液、糙米发酵滤液、微美态系列产品等。

  公司医药级原料生产符合美国cGMP、中国GMP、ICHQ7要求,通过美国FDA、韩国MFDS、中国GMP现场检查。医药级玻璃酸钠产品在国内取得了9项注册备案资质和在中国台湾取得1项DMF注册,报告期内完成国内2个医疗器械原材料主文档登记;在国际上取得了包括欧盟、美国、韩国、加拿大、日本、俄罗斯、印度在内的注册备案资质29项(报告期内完成1个医药级玻璃酸钠产品的日本MF注册和1个欧盟CEP注册)。公司将利用在产品研发、质量管理、销售渠道、技术服务以及注册等方面的系列优势迎接未来的市场机会。

  公司化妆品级原料生产符合ISO9001和EFfCI(欧盟化妆品原料规范)体系要求,产品拥有KOSHER,HALAL,ECOCERT,COSMOS,Vegan,NaTrue等注册资质认证,是全球知名化妆品企业的战略合作伙伴,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技术服务和应用方案,满足各种定制化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进行研发创新和产品创新,完成化妆品新原料备案3项,包括透明质酸锌、透明质酸钙、唾液酸;新上市5款个人护理原料产品,分别为HybloomR水解透明质酸锌和透明质酸钾(具有保湿、皮肤保护等调理功能)、BioyouthR-FCM蛹虫草发酵滤液(可促进细胞自噬和改善细胞缺氧,适用于抗衰老产品的解决方案)、HyanutraTM-RH润之米语(基于对不同类型透明质酸的护发功效和作用机理的深入研究得到的透明质酸护发解决方案,可有效修护和顺滑发丝)、BiobloomR微美态ME-3(具有屏障修护功能的后生元产品)。2022年4月,公司BioyouthTM-EGTPro超活麦角硫因荣获2022PCHi芳典奖。

  公司食品级原料生产拥有ISO9001、HACCP、ISO22000、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产品均获得KOSHER,HALAL注册资质认证,同时食品级透明质酸钠通过了中国、巴西新食品原料审批,食品级γ-氨基丁酸获得国家卫健委实质等同认证。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上市胃肠道健康应用透明质酸钠UltraHAR-GI-001和抗幽门螺杆菌解决方案产品AbateHPTM。2022年7月,公司发酵法生产γ-氨基丁酸荣获第四届iSEE“创新技术奖”。2022年7月,UltraHAR-GI-001荣获第五届食品科技创新论坛“科技创新奖”。依托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公司保持口服美容领域的优势,并拓展关节健康、胃肠道健康、脑健康及睡眠问题等领域。

  原料的创新是下游终端消费品创新的底层动力和根本来源之一。公司是全球及本土知名医药、化妆品及食品企业的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在原料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成果,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和技术服务。公司与行业头部客户开展项目合作,以新原料的产品创新不断推动下游相关行业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纺织领域专用产品——HygoldenR纺织专用玻尿酸(基于公司积累的透明质酸应用经验并结合纺织产品特点开发的纺织品专用的透明质酸原料)和HyfeelR玻尿酸整理剂SC100(多重透明质酸复配的纺织专用玻尿酸,具有纤维结合能力强、耐水洗次数多的优点,可作为原料用于面料纤维生产加工及后整理等工序中),为透明质酸在纺织行业领域应用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此外,公司为品牌客户提供透明质酸润滑液定制产品,拓展透明质酸在生殖健康行业应用。

  公司自主研发生产透明质酸生物医用材料领域的医疗终端产品,主要分成医美和医药两类。

  医药类包括眼科黏弹剂、医用润滑剂等医疗器械产品,以及骨关节腔注射针剂等药品。公司作为瑞士RegenLab公司在中国唯一的总经销商,报告期内继续开展“富血小板血浆制备用套装”(PRP)产品在国内骨科、运动医学科、整形外科以及疼痛科等多科室的推广与销售。

  医美类包括软组织填充剂、医用皮肤保护剂等;2012年,公司“润百颜R”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作为国内首款获得NMPA批准文号的国产交联透明质酸软组织填充剂批准上市;2016年,公司含利多卡因的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率先通过NMPA认证;2019年,公司推出国内首款自主研发的单相含麻透明质酸软组织填充剂;2020年下半年公司推出润致“娃娃针”,含有利多卡因的微交联透明质酸产品,适用于面部真皮组织浅层到中层注射除皱;2021年,公司升级微交联透明质酸真皮焕活产品“熨纹针”产品,适用于面部年轻化综合治疗和浅层细纹微填充注射的微交联透明质酸产品;2022年公司陆续推出专注医美术后修复的“润致臻活”品牌,涵盖修护精华液次抛、喷剂敷料、皮肤修护贴,修护乳等产品,润致品牌将完成“治+养”全系产品组合。目前润致系列包括单相Natural,以及润致2、3和5号等双相产品,未来“润致”将依托公司玻尿酸原料和技术平台优势,完善单相、双相不同支撑性、粘弹性、内聚力,且不同适应症的全面部玻尿酸填充剂矩阵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重新制定不同系列产品的业务定位,依据产品特点及发展现状将不同产品系列分别定位为成熟业务、增长业务和种子业务,以成熟润百颜小颗粒产品实现机构的广泛覆盖及消费者的品牌认知渗透;聚焦发力差异化优势品类微交联润致娃娃针,带动皮肤类医疗产品增长;通过润致系列产品的定制化组合方案,为求美者打造分层抗衰效果;同时通过修护精华液、喷剂敷料、皮肤修护贴,修护乳等“润致臻活”医美术后修复产品,养护求美者术后肌肤。

  公司依托合成生物学研发平台、微生物发酵平台、应用机理研发平台、中试转化平台、交联技术平台、配方工艺研发平台在内的六大研发平台,深入研究不同分子量透明质酸、GABA、依克多因等生物活性物质及其交联衍生物对人体皮肤的功效,并以此为核心成分,以精简配方、活性成分含量高、功效针对性强为研发导向,开发了一系列针对敏感皮肤、皮肤屏障受损、面部红血丝、痤疮等不同肌肤问题的功能性护肤品。公司利用在生物医药行业多年的技术和经验积累,使用吹灌封一体化技术生产出无化学防腐添加的小包装“透明质酸次抛精华液”系列产品。通过不断对产品进行升级打造,公司已全面推出透明质酸次抛精华液第三代产品。

  目前,公司旗下拥有“润百颜(BIOHYALUX)”、“夸迪(QUADHA)”、“米蓓尔(MEDREPAIR)”、“BM肌活”(Bio-MESO)、“润熙禾(BLOOMCARE)”等多个品牌系列,产品种类包括次抛原液、各类膏霜水乳、面膜、手膜、眼膜、喷雾、母婴个护、头皮护理及部分彩妆产品。润百颜(BIOHYALUX):专注玻尿酸科技修护,秉承十余年皮肤修护科研积累,将前沿医学、生物合成技术转化至功能性护肤品领域,重新定义皮肤精准修护,以核心科技INFIHA英菲智配玻尿酸技术打造国民大单品,为国人构筑韧性健康肌肤之美;夸迪(QUADHA):精准护肤硬核抗老,优化品牌调性,打造大单品心智,调整天猫运营策略,拓展抖音布局,强化品牌向内容营销和种草,传递品牌和企业的价值观;BM肌活(Bio-MESO):专注油皮护肤赛道,结合前沿数智发酵技术,继续深化以“肌活糙米水”在内的油皮专属糙米等系列产品矩阵布局,树立品牌“更专业、更年轻、更活力”的品牌形象,为年轻人时刻「酵」醒肌肤活力;米蓓尔(MEDREPAIR):专注深耕敏感肌赛道,深植医研共创分级修护理念,打造敏肌功效大单品(蓝绷带、粉水2.0)。

  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将食品级透明质酸原料应用于国内普通食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平台赋能下,针对功能型饮品、膳食补充剂、乳制品等领域开发了不同类型的生物活性物原料。在国内食品市场健康化升级的趋势下,公司2021年推出了玻尿酸水品牌“水肌泉”、透明质酸食品品牌“黑零”以及GABA夜间健康饮品品牌“休想角落”。

  2022年,“休想角落”推出全新2.0“夜帽子熬夜精华饮”系列5款产品,采用“GABA+”的复配配方体系,结合透明质酸、燕窝酸、胶原蛋白肽、叶黄素、益生菌等多种有效物质,提供夜间健康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成立了无锡食品基础研发中心、上海食品研发中心,在功能性食品研发领域,以美容、关节健康和睡眠健康为主要开发应用方向。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蛋白胨、酵母粉、葡萄糖、乙醇、护肤品相关原料、预灌封注射器及包装材料等。公司招采中心负责供应商管理制度和采购流程管理,监督采购执行过程。物料采购部负责公司原料及终端产品在研发、生产过程中所用的物料、包装材料等采购执行。公司具有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每年会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各采购需求部门每月根据实际需求制订本部门的需求计划。物料采购需根据每月物料需求计划进行统筹,并从各方面(如供应商交货期、货物运输方式、进口货物到岸周期、季节天气变化等情况)考虑到货周期,保证各种物料的安全库存,以确保采购物料的成本、质量和及时交货。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市场预测准备安全库存。主要产品均由公司自主生产,部分护肤品、食品由第三方进行外协生产;法国子公司Revitacare的产品均以外协加工的方式生产。

  公司生物发酵类原料产品、医疗终端产品和大部分功能性护肤品均使用自有厂房、生产设备、技术工艺组织生产。公司生物发酵类原料产品所需菌株均由公司自主传代及保存,无需向其他方采购。生产过程中,对于原料药、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公司严格按照药品GMP和医疗器械GMP要求组织生产。对于功能性护肤品,公司按照ISO22716和化妆品GMPC要求组织生产;对于其他类型产品,公司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可靠。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销售部门在分析客户订单的基础上制订需求计划并提交生产部门;生产部门依据销售需求计划和生产调度要求编制生产计划,并发至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各生产车间依据月份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在第三方协助加工的合作模式下,双方签订合同,按照化妆品、食品相关法规要求,详细规定双方保证产品质量的职责。部分产品由第三方按照公司需求提供配方、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完成全过程生产;部分产品由公司根据生产需求向第三方提供生产所需产品配方、原料和包装材料,第三方严格按照公司质量标准协助生产。

  公司原料业务的目标市场是医药、化妆品、食品等行业的制造商。国内采用直接销售为主、经销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对于境外市场,公司采用经销商为主的销售模式,在美国、法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设有子公司,通过属地化运营,以最大程度覆盖及服务境外客户。

  公司医药产品主要采取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模式销售。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将产品以卖断方式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另行向终端客户进行销售。在与经销商达成合作意向后,公司与其签订经销协议,就销售价格、结算方式等销售政策进行约定。经销商有采购需求时,向公司提交采购订单,确定具体的采购品项、数量和型号,公司按照经销协议约定的销售价格和结算方式向经销商发出商品。公司同时会向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直接销售。

  公司医美产品主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销售。直销体系主要分为东区南区北区三大管理区域,覆盖了全国30个省市与自治区,直接服务全国核心3,000多家医疗美容机构。目前公司拥有完善的销售体系,覆盖全国的目标市场。通过联合线上平台如新氧、美团合作,打造B2B2C的营销模式,直接触达C端。同时,公司建立了专业的医学事务中心、品牌推广中心、运营项目中心、HRBP中心等销售支持团队,定期对医疗机构、相关医疗从业者进行学术研讨、培训等,帮助机构及分销商做好客户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工作。

  目前主要是结合线下、线上两种渠道进行销售。线上渠道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模式。线上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为个人客户,通过公司直接针对消费者结算模式进行销售。线上直销模式包括平台合作模式和自有平台模式,平台合作模式即公司与天猫、淘宝、抖音等平台签订平台服务协议,在平台开设店铺(旗舰店、专卖店等)面向终端用户进行销售。自有平台模式即公司利用微信小程序、有赞商城等技术服务商,搭建官方渠道直接面向个人消费者进行销售。线下渠道公司采用经销商销售为主的模式,公司将产品以卖断方式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另行向终端客户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开设线下实体店、进驻线下专柜等方式,完善全渠道布局,实现多场景的用户触达。

  公司功能性食品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渠道进行销售。线上渠道客户主要为个人客户,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模式与个人用户结算。线上直销模式包括平台合作模式和自有平台模式,即公司与天猫、淘宝等平台签订平台服务协议,在平台开设店铺(旗舰店、专卖店等)面向终端用户进行销售。自有平台模式即公司利用微信小程序、有赞商城等技术服务商,搭建官方渠道直接面向个人消费者进行销售。线下渠道公司采用经销商销售为主的模式,公司将产品以卖断方式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另行向终端客户进行销售。

  透明质酸是一种由N-乙酰氨基葡萄糖和D-葡萄糖醛酸为结构单元的天然高分子粘多糖,广泛存在于人体的眼玻璃体、关节、脐带、皮肤等部位,并随着年龄增长体内含量逐渐减少。透明质酸具有良好的保水性、润滑性、黏弹性、生物降解及生物相容性等物理生物特性,在医疗、化妆品和功能性食品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根据研究机构Frost&Sullivan的报告,2021年全球透明质酸原料市场销量达到720吨,2017-2021年复合增长率为14.4%。预计在未来五年,全球透明质酸原料市场将保持12.3%的复合增长率,在2026年达到1,285.2吨的市场销量。

  公司凭借全球领先的微生物发酵技术和寡聚透明质酸的酶切技术,透明质酸产业化规模位居国际前列。

  医药级玻璃酸钠原料对生产技术、质量控制、注册的要求更高,各国对于医药级原料的市场准入均具有严格的标准,售价远高于化妆品级和食品级原料,是附加值最高的原料产品。生产技术和资质壁垒作为医药级原料生产商的核心优势,未来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向头部集中,保证了行业地位及市场份额。

  化妆品级原料的壁垒来自于通过对透明质酸原始成分的进一步加工修饰改进,甚至与其他生物活性物组合,从而具备更强的特定功能,并与细分应用场景的紧密结合。随着消费群体的迭代、消费升级,个人护理品行业迎来了新发展,高科技、有功效确证以及绿色可持续成为主流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化妆品级原料在个护领域的需求逐渐增大,应用越来越广泛。

  食品级原料领域,随着消费升级及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消费者对普通食品也有了功能性的期待。全球食品级透明质酸销量最大,增速最快,国内主要出口日本、韩国、美国、欧盟、澳洲等地。经公司申报,2008年5月透明质酸钠被国家卫生部批准为新资源食品,可应用于保健食品中。此后,公司继续申报扩大透明质酸钠在普通食品中的应用。2021年1月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批准透明质酸钠为新食品原料,可应用于乳及乳制品、饮料类、酒类、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冷冻饮品中。目前,中国食品和营养保健品企业已开发系列含有透明质酸钠的产品,并成功推向市场,形成较好的市场热度,获得消费者的认可。

  其他生物活性物的应用场景有序开发,公司持续致力于挖掘GABA、依克多因、麦角硫因等多种生物活性物的市场潜力,并积极推广市场应用。GABA具备食用安全性,可用于饮料等食品领域,tvt体育具备改善机体睡眠质量、降血压等生理功效,其市场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华熙生物食品级GABA受益于公司的品牌影响,已经逐渐被食品行业认可,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依克多因在护肤品领域应用效果良好,具有锁水保湿、防辐射和抗逆保护等作用,在修复类、抗衰老类化妆品领域受到行业的认可,2022年销售额获得显著的增长。其在医药领域也具有保护泪膜、修复粘膜、稳定蛋白等显著功效,应用场景在不断拓展。麦角硫因是人体中天然存在的稀有氨基酸类细胞保护剂和抗氧化剂,应用在护肤品中具有显著的抗氧化、抗光老化功效,成为护肤界的抗衰黑马。

  根据研究机构Frost&Sullivan的报告,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医疗美容市场。市场规模在2021年达到1,891.2亿元人民币,并预计在2026年达到3,998.1亿元人民币,未来五年复合增长率为16.2%。其中,非手术类项目占比约60%,凭借操作简单、恢复时间快、价格和风险相对较低的优点,有更高的市场接受度和复购率。经济的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购买力和个人医美意识的提升,为中国医疗美容市场的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撑。2021年,中国医疗美容类透明质酸终端产品的市场规模仍大于其它医药级终端应用领域,达到64.3亿元人民币,2017-2021年复合增长率为19.7%,并预计以25.0%的复合增长率在2026年达到196.2亿元人民币。

  骨科领域,透明质酸终端产品包括玻璃酸钠注射液,为全国医保乙类处方药药品,也是骨关节炎指南中的经典用药。根据研究机构Frost&Sullivan的报告,2021年中国骨科治疗类透明质酸终端产品市场规模为13.1亿元,预计市场规模将在2026年达到约18.2亿元人民币,未来五年复合增长率达6.8%。眼科领域,透明质酸终端产品包括眼科手术中使用的透明质酸粘弹剂和治疗干眼症等症状的透明质酸人工泪液。根据研究机构Frost&Sullivan的报告,2021年中国眼科治疗透明质酸产品市场规模达到23.2亿元,其中用于眼科手术的透明质酸人工泪液市场规模为16.4亿元。预计中国眼科治疗透明质酸产品整体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预计2026年达到约33.9亿元人民币。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22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39,733亿元,同比下降0.2%,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3,936亿元,同比下降4.5%。但是全国网上零售额为13.79万亿元,同比增长4%,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96万亿元,同比增长6.2%。据Euromonitor预测,中国化妆品行业2019-2024年行业平均复合增长率8.6%,预计2024年市场规模可达到8,282亿元。其中最大的子行业护肤品预计2024年市场规模将达4,402亿元,对应2019-2024年复合增速约12.5%,远高于化妆品行业整体预计增速。公司功能性护肤品的主要销售收入来自于线上零售,将因护肤品整体预期增长和电商持续发展受益。

  功能性护肤品是相对普通护肤品而言,随着消费者对护肤知识和自身皮肤状况的了解日渐深化,护肤消费日趋成熟,消费者从基础护肤品升级为功能属性更强的专业护肤品,再到见效更快的医美,需求不断升级且不可逆,开始呈现细分化发展趋势。按照肌肤护理需求的差异化,功能性护肤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针对问题肌肤功效护理的皮肤学级护肤品,根据欧睿国际的定义,皮肤学级护肤品采用温和科学的配方,强调产品安全性和专业性;另一类是面向相对普通肌肤的功效护肤品,通过针对性的添加更高浓度的生物活性成分、优化产品配方,增强美白、保湿、防晒、抗皱、毛孔收敛等效果。中国消费者既有皮肤屏障较薄、容易受损的困扰,追求更为有效的护肤效果,再加上医美渗透率不断提升带来的术后皮肤修复需求,tvt体育目前两类功能性护肤品牌均呈现快速增长的局面。总体上看,科技含量更高、功能性更强的功能性护肤是化妆品行业的大趋势。

  在市场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公司植根于自身科技力,顺势推出多个功能性护肤品品牌,品牌矩阵搭建日趋完善,各品牌形成差异化定位,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性别、tvt体育不同肌肤护理方式,如婴幼儿、敏感肌肤、油性肌肤、熟龄肌肤等群体,分别研究构建了功效指向性更强的科学配方和产品体系。

  《“健康中国2030”纲要》强调,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随着“健康中国”上升为国家战略,功能性食品是生物科技应用于人类生命健康的重要产品。功能性食品针对“老”、“病”等永恒命题,是服务于国民健康和高质量生活的重要产品。作为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新兴领域,功能食品也逐渐成为国内外的研发重点和消费热点。

  随着中国老龄化的不断加深,人们对健康消费的意识愈加强烈,国内功能性食品、尤其是口服美容类产品,处于快速增长阶段。2016年至2022年我国功能性食品行业市场规模从1,370亿元增长至2,079亿元。2021年1月7日,国家卫健委正式批准了由公司申报的透明质酸钠为新食品原料的申请,准许在普通食品中使用。透明质酸食品政策限制的放开,为重塑“科技健康饮食”带来新的机遇。公司将以自主研发生产的食品级玻尿酸原料为核心物质,重新定义“健康生活”,为国人的饮食环境改善赋能,为功能性食品行业注入新的增长活力。

  但是国内行业发展相较于国外同行业企业研发投入高、市场成熟等特点,国内企业针对功能性食品的研究起步较晚,尚需储备研发实力并提供充分的消费者引导。公司依托于自身在原料端的产业优势和护肤品端的口碑积累,借助强大的创新转化科技平台支撑,实现向功能性食品大市场的全面拓展。

  公司极为注重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基础研究”是科学基础,实现物质发现的0-1,包含微生物发酵平台、合成生物学研发平台、应用机理研发平台三大平台;“应用基础研究”是承接科学研究的技术平台,主要作用是完成物质发展的1-10、10-100,包含中试转换平台、交联技术平台、配方工艺研发平台。

  公司构建了功能糖及氨基酸类生物活性物的绿色生物制造关键技术体系,涉及合成生物学、发酵工程、代谢工程等多个学科。其中高产基因工程菌株的构建、发酵代谢过程调控、分离纯化等过程中的技术门槛直接影响发酵产率、生产成本、产品的质量及稳定性。在发酵生产过程中,由于多糖类生物活性物属于高黏度物质,发酵、过程中微生物系统的溶氧问题、发酵条件对菌体生长的抑制问题等,对底物转化率及发酵产率具有较大影响;不同发酵产物分为胞外分泌产物和胞内分泌产物,其分离纯化技术水平,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目标产物收率等。此外,医药级产品兼具法规门槛,各国市场准入资质取得流程通常在2年以上,质量稳定、国际资质齐备的原料产品具有较高法规壁垒。

  合成生物学是“未来改变世界的十大技术”之一,是分子生物学与系统生物学的组合,使用工程学的原则来设计生物系统和生物工厂。通过基因编辑技术、代谢工程技术、酶进化改造技术等先进生物技术手段,改造和优化现有自然生物体系。目前,公司已搭建合成生物平台,实验室级的透明质酸产率大大提升背后的技术支撑正是来自合成生物学。在报告期内,公司从创新基地及研发团队组建,平台核心建设,产学研联合体研发到全球最大的中试转化平台投入使用,已经完成了合成生物学所需要的平台-人才-技术-转化的所有环节。

  透明质酸医疗终端产品涉及骨科、眼科、整形外科、普外科等多个领域,属于知识、技术密集的多学科交叉产业。医疗终端产品的最终性能是多因素工艺条件综合调控的结果,如不同的结构修饰技术直接影响到产品的亲和性、黏弹性、内聚性、支撑性、生物活性和体内存留时间等,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同时,主要产品包括药品及三类医疗器械等,对生产和质量管控水平、资金投入、生产环境、注册法规的遵守均具有较高要求。近年来,随着医美监管政策逐步明朗,公司已上市并已布局多款三类医疗器械透明质酸医疗美容产品,形成多部位、多场景可使用的产品矩阵,为机构和求美者术后修复提供更安全、更有效解决方案。

  除透明质酸外,公司广泛布局多种功能糖和氨基酸类生物活性物质,并围绕这些物质开展医疗、护肤、食品等终端产品开发。此外,基于依克多因在眼科护理、鼻护理、外科创面、妇科等多个领域的应用,公司已广泛布局依克多因医疗终端产品,研发进度属国内领先。

  公司将制药技术、生物技术与化妆品产业深度结合,利用公司自产的各种生物活性物,结合脂质体、纳米制剂技术及皮肤促渗透技术,优化各成分的配伍组合,提高协同功效,开发真正安全有效的功能性护肤品及美白、防晒、祛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同时,公司构建了基于中国人细胞的全层皮肤(表皮+真皮)三维模型,广泛应用于功效性活性物及护肤品配方的筛选、作用机理研究以及安全性评价等。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以透明质酸微生物发酵生产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世界最大的透明质酸生产及销售企业。收购东营佛思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后,公司原料销量全球份额占比将进一步扩大,巩固了公司行业龙头地位。根据研究机构Frost&Sullivan2022年6月份出具的《2021全球及中国透明质酸HA)行业市场研究报告》,公司是世界最大的透明质酸生产及销售企业,2021年销量占比44%。公司参与修订欧洲药典及中国药典中的透明质酸标准,并提交美国药典透明质酸专论;主导或参与制定了4项透明质酸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多次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认可,先后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原料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联合申报)、山东省生物活性物合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筹)等科研平台;并凭借在透明质酸领域的技术领先性和产业引领带动作用,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等国家级、省级荣誉,以及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中国好技术(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多个国家级协会荣誉。2022年,公司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认可,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获中国商业联合会特等奖。

  公司是国内唯一同时拥有发酵法生产玻璃酸钠原料药和药用辅料批准文号,并实现商业化生产的企业。医药级产品质量高于欧洲药典、日本药典及中国药品质量标准,主要质量参数核酸、内毒素等杂质水平分别是欧洲药典国际标准规定值的1/50和1/20,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时公司的医药级原料产品拥有全面的全球注册资质,在国内取得9项注册备案资质(同时拥有药用辅料和原料药批准文号)及中国台湾1项DMF注册,国际上取得了包括欧盟、美国、韩国、加拿大、日本、俄罗斯、印度在内的注册备案资质29项。2021年1月初,由公司主导申报的食品级透明质酸获批国内新食品原料资质,开创了我国透明质酸终端食品“国产”时代。2021年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发布实施起,2022年共有42款化妆品新原料通过国家药监局备案,其中,28款原料备案人来自国内企业,公司完成3个化妆品级新原料的备案。

  公司在国际上首次使用微生物酶切法大规模生产低分子量透明质酸及寡聚透明质酸,其中“酶切法制备寡聚透明质酸盐的方法及所得寡聚透明质酸盐和其应用”技术专利于2019年获得第21届中国专利金奖。凭借全球领先的低分子和寡聚透明质酸的酶切技术,及高、中、低多种分子量段的分段控制发酵和纯化精准控制技术,公司产品分子量范围实现低至2kDa高至4,000kDa的产业化技术突破。

  公司依托于先进的透明质酸交联技术平台,成为国内领先的以透明质酸为核心的医疗终端产品及功能性护肤品提供方。公司自2006年开始梯度3D交联技术的研究,依托该技术开发的透明质酸终端产品包括软组织填充剂、眼科黏弹剂、医用润滑剂等医疗器械产品,以及骨关节腔注射针剂等药品。其中“HyaluronanSoftTissueFillingGel”于2011年取得了欧盟Ⅲ类医疗器械CE认证,进入国际市场;“润百颜R”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2012年获得NMPA批准上市,是国内首家获得批准文号的国产交联透明质酸软组织填充剂,打破了国外品牌对国内市场的垄断局面。2016年,公司含利多卡因的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率先通过NMPA认证。2019年,公司推出国内首款自主研发的单相含麻透明质酸填充剂,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填充剂领域的市场地位。2020年,公司又有3款透明质酸软组织填充剂产品获NMPA批准,分别针对额部、鼻唇部等不同注射部位以及不同注射层次。2022年,公司有1款透明质酸单相产品上市,定位中面部填充。根据新氧数据颜究院数据,润致“娃娃针”入选2022年医美级透明质酸最具潜力TOP3品牌。

  凭借配方工艺研发平台,以自产的透明质酸及其他生物活性物质为核心成分,进行合理复配,提高协同功效,使活性成分的功效在护肤品中达到最大化。开发了一系列针对敏感皮肤、皮肤屏障受损、面部红血丝、痤疮等皮肤问题的功能性护肤品,并在防晒、祛斑、美白等特殊功效的产品开发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获得了15项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此外,产品研发、生产、品质管理等各环节均遵循制药标准,确保产品的功效性和安全性。公司利用在生物医药行业多年的技术和经验积累,采用吹灌封一体化技术开发生产了一系列具有不同功效的无菌、无防腐剂的小包装“透明质酸次抛精华液”产品。

  技术层面,合成生物技术被认为是改变未来世界的颠覆性技术,不仅能够生产各种物质来满足社会需求,还能解决传统生产方式所造成的资源、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等问题及挑战,为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命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有望推动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的深刻变革。中国《“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中重点提及“合成生物学”,并强调合成生物学作为前沿生物技术,要加快发展原创性、引领性的技术创新,有序推动其在多个领域的应用。公司是国内最早启动合成生物研发的公司之一,拥有深厚的技术基础、产品基础和强大的产业转化能力,将助力合成生物学的快速发展和行业改革。

  产品层面,随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出台一系列监管政策措施,未来医美行业将向着高标准、高门槛、强监管方向迈进。随着水光类产品分类界定逐步明确,主要通过所含透明质酸钠等材料的保湿、补水等作用改善皮肤状态的产品,需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公司润致Aqua型产品是已上市的少数第三类医疗器械水光产品之一,报告期内第二代微交联技术也已完成突破,产品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借助合成生物技术平台,成功开发自有知识产权的重组胶原蛋白,拓展拥有多元化生物材料的产品矩阵。公司也会抓住契机,加快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管理和合规销售管理,未来“全面械三时代”的产品力有望不断提升。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63.59亿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53%,其中原料产品实现收入9.80亿元、医疗终端产品实现收入6.86亿元、功能性护肤品实现收入46.07亿元;综合毛利率为76.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1亿元,同比增长24.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52亿元,同比增长28.4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5亿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tvt体育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77.59元/股调整为77.10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116元/股调整为115.51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及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审核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9)。

  3、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2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3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1月1日为预留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股票激励计划,在股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派息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含税),前述现金红利已于2022年5月16日发放完毕。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激励计划,结合前述调整事由,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按照上述公式,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77.10元/股,即P=77.59元/股-0.49元/股=77.10元/股;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115.51元/股,即P=116.00元/股-0.49元/股=115.51元/股。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为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原77.59元/股调整为77.10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原116.00元/股调整为115.51元/股。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归属数量、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四)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二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及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审核公司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9)。

  3、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2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3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1月1日为预留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6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0,980股。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存在员工绩效考核未达到规定标准,导致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个人层面不得归属的情况。在公司层面达到考核指标,公司归属系数为100%的情况下,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中,个人考核评级结果为“B”及以上的激励对象共186人,前述186人第二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票份额可全部归属;个人考核评级结果为“C”的激励对象共1人,由此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票2,400股。

  因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计186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本次合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63,257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380股。

  (1)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16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6,444股。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存在员工绩效考核未达到规定标准,导致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个人层面不得归属的情况。在公司层面达到考核指标,公司归属系数为100%的情况下,在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中,个人考核评级结果为“B”及以上的激励对象共117人,前述117人第一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票份额可全部归属。

  因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117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本次合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2,071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444股。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824股。

  公司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研发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归属数量、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四)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tvt体育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30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静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2022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章程》,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后拟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租入房产,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4,9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类预计交易金额600万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原77.59元/股调整为77.10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原116.00元/股调整为115.5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303名激励对象归属1,325,328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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